电院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说明
1.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
按表格要求(见附件1)详细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其中“组织关系转往何处”栏填写说明如下:
1)转往校外
去教卫系统单位的介绍信抬头开至该单位党委组织部;
非教卫系统开至所在单位党委或街道党工委或党员服务中心;
2)校内转接:
需注明具体情况:本院或跨学院转接。
注意事项:
1)后续工作单位已明确的党员:请提前向用人单位询问具体转出单位党组织的抬头以及具体转往何处,转往外省市的党员在询问时务必说明清楚是由上海市转出;
2)后续工作单位未定或出国工作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抬头”与“具体转往何处”是党组织的名称,不等同就业单位名称;
2. 递交所在党支部核实填写信息
所在党支部审核申请人的“支部名称”、“入党时间”、“党费缴至年月”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由所在党支部书记和相关党建老师签字确认并记录支部人员变动情况。
3. 开据组织关系介绍信
按预约办理时间找党组织相关办理老师开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当场核对《介绍信》上的所有内容,避免组织关系转接问题。介绍信开具后同时办理离校系统的审核。非本人办理请参照第7条。
4. 携《介绍信》至组织关系转往地办理组织关系转入
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递交至新党组织,根据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注意事项:
1. 注意介绍信的有效期,上海市30天,外省市90天;
2. 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在有效期内如需修改要出具情况说明并留档保存;
3. 组织关系介绍信如丢失需在规定时间(180天)内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在情况审查后可予以补开,原介绍信作废;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在接受批评教育后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检讨,补开介绍信需书面检讨书留档保存;
4. 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及时转接,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应接受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检讨,重开介绍信需书面检讨书留档保存;
5.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接,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5. 《介绍信回执》寄回
在组织关系转入完成后,《介绍信回执》必须在转入后一个月内反馈原党组织。可根据接收组织要求由个人电邮,快递或传真。
联系方式
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021-34204520 邮编:200240 电子邮箱:liangyujie@sjtu.edu.cn
6. 非本人办理组织关系转出附加流程
组织关系转出须有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如遇有特殊情况者(出国、生病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须委托人和代办人共同签字);
2)《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委托书》(须留档)(见附件2);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留档);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