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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业务——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出国费用报销流程

发布日期:2012-02-24 浏览数:3333

一、申请人取得人力资源处出国批件(赴港澳批件);

二、申请人于出国前10-15天,登录“网上预约报销系统”,按系统提示预约“外汇业务-暂借出国生活费”,打印《上海交通大学预约报销确认单》(简称:报销确认单);

三、申请人持人事处出具的出国批件(赴港澳批件)、填写完整的《报销确认单》、校内付款(转账)凭证、暂借经费单至闵行业务部咨询台;

四、咨询台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申请人持相关资料至闵行业务部外汇业务窗口办理购汇业务;或申请人可先行垫付出国相关费用,若选择信用卡支付请保留信用卡对帐单;若通过银行柜面购汇,需保留银行提供之单据;

五、申请人应于回国15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预约报销系统”,按系统提示预约“出国生活费用报销(含冲帐)”,打印《报销确认单》;

六、申请人持填写完整的《交通大学预约报销确认单》、校内付款(转账)凭证、原始凭证至闵行业务部咨询台进行初审,若办理冲账业务需提供暂借经费单(回单);

七、申请人持经咨询台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的资料至闵行业务部外汇业务窗口办理报销或借款核销业务。

 

友情提醒:

一、说明:

1、申请人需注意保留飞机票、登机牌,住宿费发票,会议注册费发票,城市间交通费发票等,以供回国后报销;

2、申请人在国外开支取得的原始凭证均需注明用途、币种和金额;

3、申请人若在出国前未办理购汇手续,可于回国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财务处主页,预约出国生活费用报销(含冲账)栏,我处将按报销当日汇率办理报销业务;

4、申请人如有特殊需求,请在预约系统备注栏中注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对方单位的邀请函,会议通知,与对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等)。

二、业务受理部门:会计核算中心闵行业务部(简称:闵行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