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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业务基本流程

发布日期:2012-02-25 浏览数:3333

 

一、申请人登录“网上预约报销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预约,并打印《上海交通大学预约报销确认单》;

二、将填写完整的《上海交通大学预约报销确认单》和相关合同(协议)、校内付款(转账)凭证及原始票据交至闵行业务部(或徐汇业务部)咨询台;

三、经咨询台人员初审合格后,该业务进入财务审核流程。

 

    友情提醒:

    一、说明:

    (一)原始发票必须真实、合法,并填写完整,要求如下:

    1客户名称(即发票抬头):上海交通大学;

    2、日期、内容、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填写完整;

    3、发票上必须加盖对方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二)单位公章和主管章要求如下:

    1《上海交通大学预约报销确认单》应填写完整、准确,加盖的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章应与在财务处备案的样章一致;

    2、《校内付款(转账)凭证》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主管章;

    3、专项资金报销业务的主管章为在“211/985工程”办公室报备的项目负责人签章。

    (三)购买设备、家具业务,相关要求如下:

    1、购买设备、家具业务,需经校“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财务预约报销业务;

    2固定资产财务报销确认单上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器材领用章和设备主管签章。

    (四)大额资金支付要求:

    1、以现金或转卡形式支付超过人民币1万元(含),银行转账支出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的业务,需要登陆财务处网站(网址www.jdcw.sjtu.edu.cn)下载《上海交通大学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主管章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在线打印的《上海交通大学预约报销确认单》不需另外填写以上表格)

    2、凡进入个人银行卡的人员经费定义为银行存款支付,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的业务,需要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

    3、凡单笔银行存款支付在人民币伍拾万元(含)以上(不含各类酬金、人员经费),单笔现金支付在人民币壹拾万元(含)以上的支付业务,根据业务性质(如科研、教学等)需由主管副校长签字,然后再交财务处审批(在线打印的《上海交通大学预约报销确认单》不需另外填写以上表格);

    4、工资及津补贴、养老金和共享改革成果费,抚恤金、遗属补助、回乡人员工资,去世人员社保费退款、丧葬费,教职员工困难补助,出国保证金,学生的生活补贴、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综合财务预算中后勤服务经费、基建经费,由后勤保障处核准的水电费、燃料费支付款项不需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

    5、单笔转账金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含)的报销业务,需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

    二、业务受理部门:会计核算中心闵行业务部(简称:闵行业务部)、会计核算中心徐汇业务部(简称:徐汇业务部)。